年终盘点|2019——那些关于酶科技的事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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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消息,2019年1月3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70-19号通告,拟批准使用来自里氏木霉转基因菌株的木聚糖酶作为烘焙产品生产中的加工助剂。

据了解,来自里氏木霉转基因菌株的木聚糖酶主要用于面包、蛋糕、甜点、玉米饼和其他烘焙产品的烘焙过程中,能够提高面团稳定性和面团处理性能。经过计算,得出这种酶的每日最大摄入量为每天0.488 毫克每千克体重。

 

2、澳新食品标准局消息,2月2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开始发布[04–17]通告,拟批准一种最新β-半乳糖苷酶作为加工助剂,征求意见截止2017年3月17日。 
      本次应用申请由诺维信澳大利亚公司Novozymes Australia Pty Ltd)公司提出。目前澳新已批准其他来源的β-半乳糖苷酶作为加工助剂。
      β-半乳糖苷酶可以将乳品中的乳糖转变成葡萄糖和半乳糖,改善产品的感官特性(风味、口感)、物理特性(质地、凝固点)、营养特性(可消化性、热量)。
      这种最新β-半乳糖苷酶来自转基因菌株地衣芽孢杆菌,诺维信公司拟将其作为加工助剂用于生产低乳糖和无乳糖乳及乳制品。
      澳新食品标准局经过评估认为,这种β-半乳糖苷酶作为加工助剂,符合技术要求,酶制剂符合食品生产的国际纯度指标,使用时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3、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消息,2019年6月6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82-19号通告,拟批准来自转基因地衣芽孢杆菌(Bacillus licheniformis)的普鲁兰酶(pullulanase)作为加工助剂用于酿造和淀粉加工。
    据了解,此次申请是由DuPont Australia Pty Ltd提出。预计2019年9月11或12日,此申请得到全面批准,若无其他评审要求,预计2019年10月下旬份刊登在澳新公报上。

 

4、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消息,2019年6月20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84-19号通告,其中A1169号申请,要求批准使用来自里氏木霉转基因菌株的α-葡萄糖苷酶(Alpha-glucosidase enzyme) 作为生产各种食品成分的加工助剂。
       据了解,此次申请是由DuPont Australia Pty Ltd提出,来自里氏木霉转基因菌株的α-葡萄糖苷酶建议的用途是生产生物化学品,如味精和其他氨基酸、有机酸(如乳酸、柠檬酸和琥珀酸)、饮用酒精、异麦芽寡糖和其他甜味剂以及赖氨酸。

 

5、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消息,2019年6月27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85-19号通告,其中1182号申请,要求批准使用来自里氏木霉转基因菌株的葡糖氧化酶(glucose oxidase) 作为作为谷物产品制造(烘焙)和鸡蛋加工中的加工助剂。
      据了解,此种加工助剂AB Enzymes GmbH公司生产。预计2020年10月,此申请得到全面批准,若无其他评审要求,预计2020年11月中旬份刊登在澳新公报上。

 

 

6、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于2019年7月25日和29日分别发布了转基因里氏木霉菌株DP-Nzs51产生的α,α-海藻葡萄糖水解酶和转基因大肠杆菌BLASC产生的葡聚糖1,4-α-麦芽淀粉酶的食用安全性评估。α,α-海藻糖葡萄糖水解酶主要用于生产蒸馏酒精,葡聚糖1,4-α-麦芽糖淀粉酶主要用于烘焙、酿造和生产葡萄糖浆。经过评估,EFSA专家组认为这两种酶在预期条件下不会引起安全问题。

 

7、据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消息,2019年8月15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90-19号通告,拟批准通过酶促转化方法生产瑞鲍迪甙E(Rebaudioside E)。

 

  据了解,本次申请由Blue California提出, 该方法所使用的酶是由一种转基因巴斯德毕赤酵母(Pichia pastoris)产生的。预计该申请于2019年8月中旬完成评估,公众评论期为2019年12月。2020年5月初,此申请会得到全面批准,若无其他评审要求,预计2020年8月初份刊登在澳新公报上。

 

8、据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消息,2019年8月27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92-19号通告,其中A1176号申请通过酶转化法方法生产甜菊醇糖苷(Steviol glycosides)。

 

  据了解,本次申请由PureCircle Limited提出, 该方法所使用的酶是由一种转基因大肠杆菌(Escherichia coli)菌株产生的。预计该申请将于2019年9月完成评估,公众评论期为2019年9月至10月底。2020年2月初,此申请会得到全面批准,若无其他评审要求,预计2020年4月初份刊登在澳新公报上。

 

9、2019年9月4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NOP/ADP-0031号文件,修订允许使用的食物酶列表,批准来自解淀粉芽孢杆菌GT2菌株(Bacillus amyloliquefaciens GT2)的谷氨酰胺酶(glutaminase)作为食品酶用于以下4类产品:

  1. 乳制品调味制剂

  2. 水解动物蛋白、乳蛋白和植物蛋白

  3.未标准化蛋制品

  4.酵母膏

产品限量标准均为按照良好生产规范适量使用。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0、2019年10月17日,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关于来自转基因菌株里氏木霉DP‐Nzt55的4-植酸酶(4‐phytase)、来自转基因菌株里氏木霉DP‐Nzh63的葡聚糖1,4-α-葡萄糖苷酶(α-Glucosidase)安全性的评估结果。

  据了解,这两种食品酶旨在用于蒸馏酒精生产。经过评估,专家小组得出结论,这种食品酶在预期使用条件下不会引起安全问题。

 

11、据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消息,2019年10月18日,欧盟食品安全局就来自转基因里氏木霉菌株DP‐Nzc36的纤维素酶(cellulase)的安全性评价发布意见。

  据了解,这种纤维素酶旨在用于蒸馏酒精生产、生产葡萄糖浆的淀粉加工和酿造过程中。经过评估,评估小组认为在预期使用条件下这种食品酶不会引起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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